台州机场停车场进港旅客分流区遮阳棚加装项目询价公告

台州机场停车场进港旅客分流区遮阳棚加装项目询价公告


一、工程概况

询价单位:浙江省台州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台州机场停车场进港旅客分流区遮阳棚加装项目

项目地点:台州市路桥区东迎宾大道1号(台州路桥机场内)

项目负责人:王宏

项目联络人:张值铭、周俊彪

联系方式:13676632773、13989687939

监督举报电话:0576-82512882

二、报价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营业执照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膜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钢材、篷布销售等同类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工程施工范围:停车场进港旅客分流区

2.项目施工的内容:按施工图进行施工,(施工图详见附件1)

3.项目工期:20个日历日

四、保修期

1、保修期:24个月,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在保修期内,甲方发现遮阳棚出现故障,通知乙方。乙方在得到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乙方免费提供配件并更换,如需更换单项价值超200元的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向甲方缴付履约保证金,以保证乙方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后,由乙方提出申请,并提供履约保证金收据,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全部款项。

六、评标方式

1.本项目含税限价8万元。

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法的中标方式。满足服务要求的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在均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当两家或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综合考虑投票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请供应商提供下列资料:

(1) 浙江省台州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进港旅客分流区遮阳棚加装项目响应文件及中标承诺书,每页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

(3) 相关经营范围复印件(膜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钢材、篷布销售等同类经营范围之一)每页加盖公章;

(4)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每页加盖公章。

(5)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资料,每页加盖公章。

注意: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响应文件提交时需密封完好,封袋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于2021年6309:00前送达至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东迎宾大道1号(台州机场),逾期无效(若以投递方式以快递送达的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3.邮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东迎宾大道1号台州机场(联系人:张先生13676632773、周先生 13989687939)


浙江省台州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26





浙江省台州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停车场进港旅客分流区遮阳棚加装项目










报价单位:


期:


浙江省台州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停车场进港厅旅客分流区遮阳棚加装项目响应文件

浙江省台州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按贵单位<停车场进港厅旅客分流区遮阳棚加装项目询价公告>要求,我公司经过研究决定元人民币(¥:元)的总价,完成台州机场停车场进港厅旅客分流区遮阳棚加装项目。

以上报价包含项目开具发票等一切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对项目的工期要求和付款方式没有异议。具体报价如下:

报价单

序号

项目内容

含税报价(元)

备注

1

停车场进港厅旅客分流区遮阳棚加装项目




含税报价大写:


响应人(盖章):

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后附: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

2.相关经营范围复印件(膜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钢材、篷布销售等同类经营范围之一)每页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每页加盖公章。

4.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资料,每页加盖公章。

注意: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响应文件提交时需密封完好,封袋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公章。



台州机场停车场进港旅客分流区遮阳棚加装项目中标单位承诺书

为了保障双方公司在台州机场停车场进港旅客分流区遮阳棚加装项目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廉洁、诚信合作的精神,反对商业欺诈,在信任、诚实、坦率与正直的基础上构筑相互之间的合作关系,我公司特向贵公司签署本承诺书如下:

一、在与贵公司的业务往来过程中,坚持诚信原则,不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向贵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数据、陈述和口头陈述等应保证真实、准确。

(二)不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公司名义弄虚作假,欺骗贵公司。

(三)不与其他投标方相互串通,不排挤其他竞争者损害贵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分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

(五)严格遵守向贵公司做出的承诺、双公司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备忘录等,不隐瞒任何可能对贵公司利益造成影响的信息,积极配合贵公司的审计。

(六)保证企业及所属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遵守贵公司合作伙伴行为准则、合作协议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在与贵公司的业务往来过程中,我公司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不得向贵公司成员或其家属(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员、研发人员、质量管理检验人员、仓库管理人员等一切与双公司业务相关的人员)行贿,包括但不限于:

(一)假借各种名义向贵公司人员馈赠“现金、银行卡、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物品”等。

(二)未经贵公司书面同意,组织甲公司人员参加旅游、高消费娱乐或以旅游为目的在国内或国外进行的考察。

(三)廉价或无偿为贵公司人员提供服务,为其亲属安排工作、学习等。

(四)利用代理商或中间人行贿贵公司人员。

(五)通过贵公司员工实施向相关公司输送不正当利益,拉拢贵公司员工参与我公司与其它合作伙伴或客户的利益分配;若贵公司员工及其亲属主动要求参与利益输送和利益分配,我公司必须拒绝,并向贵公司主管部门实名投诉。若贵公司人员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有索贿行为,我公司必须拒绝,并向贵公司主管部门实名投诉。若我公司对贵公司人员的索贿行为不拒绝、不申报,并满足其要求的,则该行为应视同我公司的行贿行为。

(六)与贵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发生任何借款/贷款往来,若贵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向我公司提出借款请求,我公司应向 贵公司主管部门实名报告。

我公司明白贵公司的投诉渠道:

邮箱地址:tzjcjw@163.com;电话: 0576-82512882。

三、关联关系申报。

关联关系是指双方关键人员存在可能影响双方正常商业合作的关系,包括:

(一)贵公司员工或其亲属在我方(或我方的关联公司及代理商)投资、参股、任职或兼职;

(二)贵公司离职员工是我方的主要股东,或在我方担任与贵公司业务的主要接口人。

我方应主动申报与贵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经申报不得发生关联交易行为。

四、违约责任

鉴于我公司违反本承诺书会给贵公司造成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商誉损害并可能给贵公司带来各种不利法律后果,如我方违反《浙江省台州机场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中标方承诺书》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条款,我公司将承担如下责任:

(一)贵公司有权终止与我公司的相关业务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有权将我公司列入贵公司黑名单,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宄当事人责任的权利。双公司订单/合同关系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贵公司按本承诺书规定向我公司追宄法律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二)我公司向贵公司返还因行贿贵公司而取得的任何不当利益,并一次性向贵公司支付不当利益双倍的违约金。

(三)我公司向贵公司返还因未主动申报与贵公司人员关联关系而取得的任何不当利益,并一次性向贵公司支付自应申报而未申报之日起至未主动申报行为被发现之日止已发生的采购金额(即:期间已经实际支付+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10%)作为违约金。

(四)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并给贵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我公司应赔偿贵公司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更换合作伙伴而造成的成本增加、政府部门罚款等。

(五)对于上述违约金或损失,贵公司有权从任何对我公司的应付账款/奖励中直接扣除。

五、以上内容我公司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书自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如我公司后续有任何分立或与其他公司兼并等情形,则本承诺书应继续对权利义务承继人有效。





承诺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职务:

日期: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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