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机场选聘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询价单位:浙江省台州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选聘
(三)数量:2家
(四)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五)项目地址:台州市路桥区东迎宾大道1号
(六)项目联络人:赵磊
(七)联系方式:13967619119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五)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项目内容及要求
(1)编制及审核工程量清单、预算及招标控制价。
(2)协助审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文件,参与招标答疑、询标核对等工作。
(3)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核,确定造价控制目标。
(4)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
(5)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6)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7)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8)协助招标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招标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9)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
(10)会同招标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协助解决工程结算中的疑难分歧和各结算单位的关系,促使双方在合法合理公平状况下进行结算;协助做好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工期、质量的索赔事宜;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收集、整理造价审核过程资料,满足招标人归档要求。
(11)拟订工程结算方案、原则和程序,经招标人认可后实施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
(12)现场踏勘、计量复核。
(13)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
(14)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15)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四、响应文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加盖公章);
(三)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法人代表委托书(加盖公章);
(五)项目负责人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近三个月报价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六)报价表(加盖公章);
(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投标报价要求
造价咨询服务费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文件,咨询服务费低于3000元,按照3000元×投标人所报的折扣率进行结算。
六、评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满足资质要求及符合项目内容要求且投标报价(折扣率)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2.评标委员会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报价(折扣率)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如出现相同投标报价(折扣率),则现场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顺序。
3.本项目确定两名中标人,招标人应确定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4.一旦中标不得分包给其他单位,如被发现做为弃标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市场价格的,有可能影响产品与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询价单位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落标具体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七、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一)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 15:00:00
(二)递交方式:顺丰邮寄的方式送达。
(三)递交地址及收件人: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东迎宾大道1号台州机场 赵磊 13967619119
(四)投标文件均须密封。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失密、拒收、过早启封等情况,询价单位概不负责。
八、注意事项
递交材料均须密封,在询价单位正式组织人员开启之前,不得擅自开启或破损泄露。
浙江省台州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
报价表
浙江省台州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台州机场选聘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的询价公告,我单位在全部同意询价公告内容前提下,我方承诺如下:
1、造价咨询服务费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折扣率)计取(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每个项目的造价金额为基数计取造价咨询服务费。单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低于3000元的,按照3000元*折扣率进行结算。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从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不修改、不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公告、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方同意按照询价单位要求提供与其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